截至1月22日24时,国家卫健委收到国内25个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71例,其中重症95例,死亡17例(均来自湖北省)。13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疑似病例393例。
图片来源:新华视点武汉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23日10时起停运
1月23日凌晨,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自2020年1月23日10时起,武汉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
01
新的疫情
北京:新增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1月22日晚,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公告。公告显示,根据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调查,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专家组评估,4名患者今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名患者病情平稳,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截至1月22日18时,北京市共确诊1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其中西城区2例、朝阳区1例、海淀区2例、丰台区1例、石景山区1例、通州区1例、大兴区2例、昌平区2例,武汉来京人员2例。
河北:确诊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河北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李某,男,72岁,武汉市人。1月18日,李某来石家庄探亲,19日因发热、咳嗽入院隔离治疗。经国家和河北省疾控中心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诊断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当前,患者继续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河北省已对6名密切接触者开展了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无发热等异常情况。
湖北: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444例
1月22日晚,湖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截至1月22日晚8点,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444例,已致17人死亡。
江苏:国家卫健委确认苏州一例新型肺炎确诊病例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苏州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37岁,现居苏州市工业园区,1月10日从武汉市返苏,至发热门诊就医,当日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采集该病例标本经省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经中国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1月22日,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我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该患者生命体征比较平稳,体温恢复正常。
山东:威海市确认1例输入性新型肺炎确诊病例
1月22日,山东省威海市确认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38岁男性,在浙江省舟山市工作,曾密切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人,1月18日赴威海乳山市探亲,1月20日因发烧在威海市就诊后被收入院隔离治疗。经省、市疾控机构检测,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16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截至目前,山东省累计发现确诊病例2例,患者病情平稳,无危重症病例。
河南:新增输入性新型肺炎确诊病例4例
截至1月22日18时,河南省新增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4位患者目前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截至2020年1月22日18时,河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5例(郑州市2例、洛阳市1例、三门峡市1例、巩义市1例)。所有病例均有武汉居住史,目前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无死亡病例。
广西:确诊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截至1月22日18时,我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其中:北海市1例、梧州市1例;柳州市新增疑似病例1例。所有病例均有武汉工作史、居住史或武汉病例密切接触史。目前3名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治,病情稳定。对全部63名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目前未发现发热等相关症状。
宁夏:确认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宁夏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29岁,宁夏人,在武汉工作。1月19日乘飞机抵达银川,当晚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就诊后隔离治疗。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检测,发现患者标本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1月21日,标本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毒核酸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2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专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内容,对该病例进行评估确认,专家组一致同意将该病例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现患者病情稳定。我区已对密切接触者49人追踪,并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两周。
山西:确诊首例新型肺炎病例
1月22日,国家卫健委确认山西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男,太原市人,1月12日至15日在武汉旅游。19日出现发热伴头痛症状。20日到山西白求恩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1日转至山西省定点医院(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已对6名密切接触者进行了追踪和医学观察,目前无异常。
黑龙江:确诊首例新型肺炎病例
1月23日,国家卫健委确认黑龙江省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69岁,牡丹江市人。1月12日从武汉市返回牡丹江市后,因发热、咳嗽咳痰、周身乏力于牡丹江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病情较重,正处于全力救治中。该患者密切接触者正在医学观察,目前暂无异常。
02
多方应对
生态环境部:及时调度摸清疫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能力和运行情况
1月2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长专题会议强调,生态环境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疫情防控。要加强调度协调,突出医疗废物收集和安全处置这个重点,及时调度摸清疫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能力和运行情况,全力指导支持督促疫区做好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在部内疫情应对工作小组、应急工作机制下,部机关有关司局要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武汉要求全市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1月22日,据人民日报消息,武汉市政府发布公告。公告显示,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
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武汉对进出城车辆及人员实施疫情排查
1月22日,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武汉市决定即日(22日)起全市启动进出城道口重大疫情排查防控工作,依法依规对过往车辆及人员实施疫情排查防控。市指挥部要求各区依托全市公安检查站设置疫情检测点,严格筛查检测,坚决防止疫情输出扩散风险。据悉,检测点已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岗位设置,加强执勤人员防护措施,自即日启动后,将持续实行24小时运转模式直至疫情结束,力保疫情排查“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江苏停发来往武汉客运班车
1月22日,据央视新闻,江苏停发来往武汉客运班车。据悉,1月21日下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紧急会议,对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班车运输、包车运输、道路公交运输、地铁公交运输企业,每天都要对所属驾乘人员实施体温检测,确保驾乘人员健康上岗。一律停发发往武汉的水上客运航班、公路客运班车,停止审核前往武汉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联系武汉交通运输部门,停发武汉来苏的水上客运航班、公路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各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在高速公路出口和服务区等加大武汉等地来苏车辆的人员体温检测;严格做到 每车每人必查,并做好台账记录。
世卫组织推迟界定新型肺炎疫情为“国际关注”级别
世卫组织在当地时间22日晚、北京时间23日凌晨结束关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会议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于23日再次举行会议,并再行确定是否武汉事件界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03
救治方案
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肺炎国家版诊疗方案修订版:抗病毒可试用两种药物
国家卫健委近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等进行了修订,对此次疫情相关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针对抗病毒治疗、抗菌药物治疗等不同方式提出了指导意见,并推荐了相关药物。《诊疗方案》提出,抗病毒治疗方面,目前尚无有效抗病毒药物。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成人每次500万单位,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毫升,每日2次);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每次2粒,一日二次。
04
口罩供应
工信部紧急协调口罩生产,确保市场供应
1月22日,工信部发布公告显示,针对近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重,导致相关类型口罩需求量暴增的情况,工信部正按照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紧急协调各省、市、自治区工信部门组织本地口罩生产企业克服春节期间用工困难,尽快抓紧生产,有效保障市场供应。
相关新闻
热搜榜
01-14
01-14
01-13
01-13
01-13
01-12
01-11
01-10
01-05
12-17
财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