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有义务有责任为职工购买社保,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难逃法律制裁。那么,员工是否可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确实存在员工不愿意缴费的情况,如果是的话,是否合规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应尽的义务,任何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及约定均属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法律行为,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未缴纳失业保险的失业金。
现在是有一些特殊情况,是员工自愿不购买社保,希望可以节省一些钱使用。其实,这种情况也是不对的。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不可以通过约定排除适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通过协议放弃缴纳社保。无论劳动者是否基于自愿,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都是无效的违法行为。
通过以上的解释,相信大家都知道答案了吧!员工单方面不愿意缴纳社保并出具承诺函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被认定无效,在社保局监察时,企业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缴纳社保有一定的好处,希望大家要珍惜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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