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37号)显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002488.SZ)于近期在互动易平台回复称,“随着汽车超人和新康众的不断发展,他们一定会成为汽车后市场中的佼佼者和领头羊,2020年将会是公司汽车后市场业务爆发的一年。”此外,金固股份多次称“通过蒂森克虏伯的关系正在积极联系对接特斯拉,向其推荐新一代钢轮产品”以及“汽车超人也在和特斯拉中国积极联系,探讨为特斯拉体系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金固股份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准确、完整地对上述事项进行说明,未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2.6条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7.1条的规定。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金固股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金固股份成立于2007年9月28日,注册资本10.11亿元,于2010年10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孙锋峰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第二大股东,截至2019年9月30日,孙金国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27亿股,持股比例12.51%,孙锋峰持股1.14亿股,持股比例11.25%。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规定:发行人、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5条规定:本规则所称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6条规定:本规则所称及时,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规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7.1条规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 37 号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称,“随着汽车超人和新康众的不断发展,他们一定会成为汽车后市场中的佼佼者和领头羊,2020年将会是公司汽车后市场业务爆发的一年。”此外,你公司多次称“通过蒂森克虏伯的关系正在积极联系对接特斯拉,向其推荐新一代钢轮产品”以及“汽车超人也在和特斯拉中国积极联系,探讨为特斯拉体系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你公司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准确、完整地对上述事项进行说明,未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5 条、第 2.6 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9.1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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