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Facebook旗下的加密数字货币Libra诞生,加速了全球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进程。自Libra之后国际金融组织对加密数字货币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2019年7月国际清算银行(BIS)总裁阿古斯丁•卡斯滕斯(Agustin Carstens)首次表示“支持各国央行加速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并于11月任命国际清算银行创新中心负责人主持BIS数字货币研发工作。
IMF前总裁拉加德在任时也明确表示IMF将根据特别提款权(SDR)机制推出一个类似比特币的全球数字货币(IMF Coin)。上任欧洲央行主席之后拉加德对数字货币也持肯定态度,12月欧央行(ECB)一份名为《探索央行数字货币的匿名性》的报告透漏,ECB正在开发保护用户隐私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付款系统。
数字货币对支付系统的变革在各国央行基本达成共识。目前多国央行正在研究区块链和加密数字货币并展开技术测试,部分央行已正式出台数字货币发行和支付交易的相关政策:如欧洲央行、瑞典央行、加拿大央行、日本央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乌拉圭央行已经在有限规模内试点发行了央行数字货币(CBDC);菲律宾央行则在监管沙盒制度下,支持私营部门法定数字货币(DFC)用于支付。另外,一些离岸金融国家或区域加密数字货币已进入技术测试阶段,如巴哈马群岛、东加勒比货币联盟。还有部分国家对加密数字货币的支付和使用给予税收优惠:如7月5日新加坡税务局正式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支付类数字货币供应免征消费税(GST)。但在这之前该国支付类数字货币被用于支付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被双重征税。全球央行数字货币脚步越来越近。如果法定数字货币仅仅是用于扩展传统法币的支付功能,即通常所说的跨境支付宝,这与开放私人跨境支付相比有何优越性?央行数字货币将在哪些方面重构传统法币?
数字货币的优越性
数字货币既有超主权机构发行的,如IMF的SDR coin(拟发行),也有主权机构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委内瑞拉的“石油币”),还有非主权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Libra)。2018 年国际权威机构“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和市场委员会(MC)”将央行数字货币定义为:不同于实物现金或央行储备或结算账户的央行货币的新变体。基于发行者(央行或非央行)、形式(数字货币或传统纸币)、可访问性(开放式或受限)和技术四个维度,将全球央行的数字货币划分为通用型和批发型。
按是否中心化,将货币分为代币或基于账户的货币。收到代币的人将直接验证代币是否真实,这类属于“去中心化”货币;而中介机构将验证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数字货币,此类型属于“中心化”货币类型。“去中心化”特征使得央行数字货币比各央行发行的传统法币更难伪造。与其它类型数字货币的分布式记账不同,央行数字货币设有一个由央行集中管理的总账,央行具有追踪支付的能力。
再次,传统纸币的现金管理成本较高,央行数字货币可以降低法币的运行成本,同时提高支付效率,并便捷跨境支付。与此同时,在银行普及率低,金融深度和广度还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数字货币能够为公众提供一种更安全、流动性强的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方式由国家信用背书,正常情况下不存在违约或者“跑路”。最后,层出不穷的私人数字货币给监管和货币政策带来压力,央行的数字货币可以增强市场可竞争性并保持市场纪律。由于央行对数字货币具有追踪支付的能力,因而法定数字货币有利于对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数字逃税等违法活动进行监管,法定数字货币为监管科技提供了大数据。在私人数字货币诞生之前发行,央行可以获取数字货币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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