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九届社会保障论坛在京举行,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等主办。论坛上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9》认为,当前城乡居保制度主要面临缴费激励不足与待遇水平低等问题带来的长期可持续挑战。
报告提出建立独立的社会养老金作为零支柱、适当提高待遇水平并引入待遇调整机制的建议。针对个人账户部分,报告则建议,加快养老基金投资步伐,提高账户缴费的回报率,并加大财政对个人账户缴费的补助力度,以增强参保积极性。
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困境:
领取人口增幅高于缴费人口增幅等
据介绍,所谓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是相对于缴费的养老金制度而言。在国内语境下,该定义通常对应2005年世界银行在“五支柱理论”中所提出的“以消除贫困为目标、提供基本水平保障的零支柱”概念,也被称为“社会养老金”。
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在国际劳工组织等的大力推动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至今,全球半数以上的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是从那个时期开始建立的。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团队选取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作为研究主题,可以追溯到2009年底,适逢中国开始构建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
记者了解到,还在试点中的“新农保”制度,具备了一定的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特征:其基础养老金部分完全来自财政转移支付,与缴费无关,且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与缴费关联性并不强烈。从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组合“个人账户制度”的混合型制度,也就是“准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制度的“福利”属性远超过“保险”属性。
在中国,非缴费型养老金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部分。报告认为,在“新农保”试点十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二十余年之后,以第一支柱为主的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近年来也遇上了一系列的问题。在人口方面,体现为待遇领取人口增幅连年高于缴费人口增幅,且缴费人口增长速度持续放缓,制度的长期财务可持续性与待遇水平将受到影响。此外,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速,与正规就业相关联的养老保险制度越来越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非传统就业形态的挑战,尤其在扩大覆盖范围方面。
报告建议强化基础养老金的中央财政责任
关于完善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思考,报告在探讨现实问题与国际比较的基础上认为,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属性是“福利”而非“保险”,并提出了完善制度建设的若干措施。另外,报告也探讨了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待遇调整机制,建议明确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基本原则,并强化基础养老金的中央财政责任。
报告写到,为完善中国城乡居保制度,可以在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属性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下,考虑以下举措:一是完善城乡居保的投资机制,利用市场化投资体制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并参考现实投资回报率设置个人账户利率;二是适当提升待遇水平,并建立明确的待遇调整机制,既保证待遇购买力水平,又在一定程度上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三是缩小区域间养老金待遇差距;四是强化中央财政的责任;五是通过信息化建设,使制度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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